友情链接
![]() |
优秀的物业项目经理于.. | [03-27] |
![]() |
我公司员工获得“最美.. | [05-27] |
![]() |
热烈庆祝淮河名苑小区.. | [05-24] |
![]() |
佳和物业公司参加阜南.. | [12-10] |
![]() |
关于阜阳市第二届物业.. | [12-04] |
![]() |
“邦泰杯”物业行业职.. | [10-22] |
![]() |
县人民政府项目 | [09-10] |
![]() |
县人民法院项目 | [09-10] |
电 话: | 0558-3993316 |
手 机: | 18655882468 |
邮 箱: | 328119053@qq.com |
邮 编: | 236300 |
地 址: | 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皖北建材大市场17#2楼 |
![]() | 前的位置: 首页 > 服务范围 |
物业公司的经营范围 |
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4-08-18 浏览:2582 次 |
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,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,是独立的企业法人。它属于服务性企业,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,它接受业主的委托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,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。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: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小区管理办法;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;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;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;⑤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;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(如清洁公司、保安公司等)承担专项管理业务;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,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。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主要有: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,依法经营;②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;③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,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;④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。 |
【顶部】 【关闭】 |
Copyright © 2013 - 2020 安徽佳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. 皖ICP备14013390号
总部: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皖北建材大市场佳和物业 24小时服务电话:0558-3993316 监督电话:13966810286